10月12日,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为期15天的督察。我市高度重视,成立了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处理信访投诉案件,严查污染问题。一场全民参与、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工作的攻坚战在我市打响。
至10月26日,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信访投诉问题15批次200件。至10月25日18时,共受理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报告150个,经初步审核已办结150个,其中肃州区93个、敦煌市29个、金塔县5个、玉门市6个、瓜州县11个、肃北县3个、阿克塞县3个。按照边督边改要求,责令整改65家,立案处罚14家,罚款5.3564万元,查封1家,关停取缔3家,移送司法机关1家,约谈5家,追缴罚款16.9857万元。
本次督察对我市环境工作来说既是一次精准号脉,又是我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一个重要机遇。10月26日,为期15天的督察工作暂告结束,但我市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却从未停止。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下一步,在做好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将继续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各级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机构、人员配备保持一定时间不变。针对督察期间受理的信访案件,继续做好信访举报问题查处、审核、复核、公开、汇总、上报等工作,并对上报资料进行复核,重点对实施了行政处罚、约谈、党纪政纪处理等措施的支撑材料逐一审核,做到处罚有单据、处分有文件、约谈有纪要、拘留有法律文书,保证处罚金额账物相符,约谈、问责、拘留统计数量与具体人员一一对应。同时,我市还将针对省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单位、整改期限,逐一落实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着力解决影响生态安全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高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