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四大举措扎实推进“四办”改革
来源:肃州区政府办 | 日期:2018-07-10 | 作者:王荣 | 点击:

    今年以来,肃州区把深化“四办”改革作为利企便民的重要抓手,在“少跑腿、快办事、不添堵”上聚焦用力,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服务供给,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了最大便利。
  一是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在推进政策措施落实上聚焦用力。坚持把“四办”改革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摆在突出位置,整体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及时调整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制定出台《肃州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肃州区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公布区级政府部门第九批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17项。印发《推进“放管服”改革分解落实“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重点任务的通知》,采取“挂图作战”,将改革重点任务梳理细化为26项,并分解到14个牵头部门、27个责任部门,明确了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形成了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效率的“闭环式”管理。
  二是围绕改革创新、优化服务,在探索政务服务模式上聚焦用力。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优化流程“简化办”上下功夫,切实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确定“首席代表”,将与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的201项行政审批事项,授权给37名工作人员入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授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达到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的81%。深入开展“三减一压缩”清理工作,所有事项办理时限压缩一半以上,办理时限在3个工作日内的压缩为即办件,办理时限在7个工作日内的压缩到3个工作日,总体上行政审批办件时间较法定时限缩减48%,办件材料、办理环节较之前分别压缩7%和15%。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进驻政务大厅的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以及需提交材料的要求,让群众看得懂、会办事。重新梳理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对区级部门、社区、乡(镇)、村等四种类型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集中审核和统一规范,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总体事项数量基本一致。
  三是围绕利企便民、提速增效,在营造阳光政务环境上聚焦用力。以利企便民为导向,积极规范权力运行,形成了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政务运行体系。规范完善“1+8”清单管理体系,建立政府权力的总台账,形成了“综合清单+专项清单”的“1+8”清单体系。及时调整更新34个单位权责清单,梳理入库的行政权力事项2655项,责任事项14870项,追责情形19027项;公布行政许可事项191项,公共服务事项8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项,“减证便民”事项5项,投资项目报建事项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26项、涉企收费事项11项,完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网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的数据对接。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分两批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涉及发改、教育等26个部门387项,从正式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最多跑一次”,力求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不跑腿”。实行不动产登记和契税征收集中统一并联式办理,变“群众来回跑”为“最多跑一次”、“部门协同办”,推行“5+1”工作制,星期六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推出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错时服务、办事短信提醒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平均缩短办事时间40%。
  四是围绕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在优化政务服务上聚焦用力。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后续监管,在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工作效能上下功夫,初步实现了审批精简化、运行规范化、服务便利化。强化审批事项监管,制定《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采取电子监察和效能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和办事时限,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并联审批、容缺审批机制,推行“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落实“一站式”、“窗口式”和“一条龙”的服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33个行权部门264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组织开展了随机抽查执法活动,抽查各类市场主体近2000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0多份。开展“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认真抓好第一季度涉及我区解决落实的18项群众办事堵点疏解工作,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牵头解决的10项堵点问题已得到整改落实,有5项堵点问题待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即可落实完成,有3项堵点问题待上级部门建立大数据共享平台即可落实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