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提高城乡低保人员生活救助标准
来源:肃北县政府办
| 日期:2018-07-04
| 作者:阿力腾松布尔 巴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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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工作的通知》(甘民电[2018]22号)的精神,自2018年1月起,肃北县城市低保补助标准提高495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3720元;农村特困供养补助标准由4255元提高到4578元。提标资金已于5月底补发落实到位,这一惠农政策惠及该县645名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