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单位申请,经成本调查和监审,拟定于2018年3月底组织召开酒泉城区调整出租车运输价格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听证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人4名。听证人由酒泉市发改委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的工作人员兼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额、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34名听证会参加人,人员构成:
1、消费者代表13名;
2、经营者代表4名;
3、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4名;
4、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代表2名;
5、政府有关部门代表7人(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市法制办各1人,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各1人);
6、酒泉市、区人大代表各1名;
7、酒泉市、区政协委员各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由酒泉市发改委委托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由酒泉市发改委聘请;
3.专家学者代表、政府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由酒泉市发改委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听证会参加人推荐或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客观真实反映意见建议。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并保证能亲自参加听证会。
三、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方法
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旁听人员6名。采取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由酒泉市发改委按报名次序选取。
四、新闻媒体名额及产生方法
听证会邀请主流新闻媒体参加。
五、报名方法
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自即日起带有效证件到酒泉市发改委商价科(市政大厦西14楼61409室)报名。
截止日期:2018年3月10日18时前。
联系人和电话:杨紫璇 0937-2618738
酒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