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 日期:2017-03-07 | 作者: | 点击:


  酒泉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此报告。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6部分组成。报告内容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文档可在“365直播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uanyouruimy.com/)查阅。未尽事宜,请与酒泉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酒泉市市政大厦西辅楼四楼2412室,邮编:735000,电话:0937-2614546,电子邮箱:jqzfxxgkb@163.com)。

  一、工作概况


  2016年,酒泉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重点突出群众需求导向,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做法是:

  ——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高度。2016年以来,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频次、考核力度的要求。我市紧跟省上工作步伐和节奏,在市政府全体会上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安排,明确工作要求,靠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就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管市长在相关会议上就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强调,提升了各级各部门的认识高度。


  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设置和职能、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府重要会议、各类规划、政府重大督办事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信息等。

  ——搭建公开平台,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建成了酒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系统,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部门网站为子站,将34个政府组成部门的网站集成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构建网上“一站式”政务大厅,提供面向公众和法人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服务,更加突出了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等政务服务。细化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政策解读、政府文件、政府会议、回应关切、新闻发布会、建议提案、应急管理、意见箱等栏目,版面设计更加科学,公开内容更加全面。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加强其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重点完善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坚持每季度对全市政府系统网站运行情况和常态化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督促整改,推动网站管理日常化、规范化,畅通政务公开的基本渠道。

  ——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的广度。积极利用酒泉市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互动性和影响力。对全市范围内重大活动、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本地、驻地媒体记者参加,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事件发生、发展、处置进展信息,正面回应社会关切。“11.21酒泉城区集中供热管泄漏事件”发生后,我市在事发24小时内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事件发生情况,随后每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正面回应群众关注,消除疑惑,维护社会稳定。

  首届敦煌文博会期间,各级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在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广泛宣传文博会,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开辟专栏,对首届敦煌文博会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目前,全市已建成了涵盖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府公报、报刊媒体、档案馆、档案室以及新媒体公开平台,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建章立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程度。参照《甘肃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发了《酒泉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酒泉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酒政办发[2016]157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酒办发[2016]179号),并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了责任部门、公开范围、公开主体、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各县市区政府至少安排了1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确定了1名办公室副主任分管;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或成立信息科专门负责工作,或由局(委)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实现了政务工作有专人负责。在工作条件保障方便,配备了必备的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扫描仪等,接入了互联网,建立了政务公开平台,安排了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了工作正常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酒泉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3600多条,其中:7个县(市、区)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7400多条,酒泉市政府本级主动公开信息4450多条,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750多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动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府重要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政府重大督办事项、政府权责清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最主要的渠道。全市通过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2500条,占政府信息公开总量的85%。

  2.政府公报。2016年,市政府本级编辑发行《酒泉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府公报12期,公开信息100余件。

  3.新闻发布会。年内,市政府本级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次,分别是全市第七届新能源博览会新闻发布会,“11.21酒泉城区集中供热管泄漏事件”新闻发布会4场次。

  4.政务微信等新媒体。2016年,市政府开通了“酒泉市人民政府”的微信公众号,各县区政府和部分政府部门也开通了政务微信、微博等微平台。

  5.公共查阅点公开。市政府本级、7个县市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市政府37个工作部门、67个乡镇和73个街道社区共设置信息查阅点313个。市档案馆汇集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政务大厅以及市人才交流中心等7个分中心设置了查阅政府信息的电子屏、办事指南、各行政机关和单位职权事项目录及办事流程图;市图书馆设置了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的设备和纸制文本,供群众查阅使用。

  6.其他形式公开。通过酒泉电视台、酒泉日报、酒泉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和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等网络媒体即时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以及宣传手册、办事指南、公示牌、展板等形式,多渠道公开政府服务信息。

  (四)主动解疑释惑,认真开展政策解读

  一是明确解读范围。市政府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及时转载并进行解读。二是落实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市人民政府规章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解读;以市人民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组织解读;市政府各部门印发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解读;多部门联合印发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解读。三是规范解读程序。重要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市政府部门在报送拟制发政府规章、重要政策文件的请示时,要求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发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发布。四是丰富解读形式。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市政府门户网站、《酒泉日报》等在酒主流媒体均开辟专栏,对重大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一带一路”、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内容进行摘要播出。2016年,全市共发布政策解读657篇,对国家、省、市、县的重要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解读。

  (五)快速反应,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强化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建立了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对重大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按程序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引导舆论,并根据舆论走向和工作进展情况,持续跟进、动态发布信息,加强互动交流,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增进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广泛反映或关注度高的问题,及时归纳整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处理、妥善答复。在政府网站设置《民意征集》、《市长信箱》、《意见箱》、《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栏目,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进行及时公开和民意征集,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提案建议办理情况。2016年,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共收到群众反映信件479件,同比增加81件,增长20%,办结478件,办结率99.8%;收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都伟市长留言和给林省长留言中涉及酒泉的各类留言178件,同比增加89件,增长100%,办理完毕并回复办理结果177件,办结率99.4%。


  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回应了酒泉城区供暖、城市市容整治、惠民实事征集、劳动权益保障、低保社保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和舆情信息,共发布回应信息2370余条。

  (六)紧紧围绕工作要点,全力推进政务公开

  1.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全面完成了“权责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扶贫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的“网上晒权”,2016年建成了酒泉市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了甘肃政务服务网、电子监察网、行政审批网络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具备了“网上行权”条件,提高了公众、法人“网上办事”的效率。

  2.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及时公开了市本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和市直79个部门158家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使用情况,内容具体到因公出国的人数、费用,公务车辆油修费用,公务接待批次及费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等明细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公开了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情况。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领导经济责任、民生资金、政府投资等审计情况。

  3.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把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公共资源“阳光配置”。积极应用集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音视频电子监控系统为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并与市监察局的电子监察系统对接互联,形成了对公共资源配置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2016年,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861项,公开发布交易信息2400多条,实现了公共资源配置全面公开。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全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及时发布市、县采购公告,实现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和结果全过程公开。着力深化国土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对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发证、使用权出让转让、地价评估、探矿权审批等141项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建成房屋登记和交易信息平台,提供产权档案信息查询服务15320余次,办理各类登记18340余件次。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坚持公众参与、阳光透明操作,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对象、房源、程序、分配结果等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各种媒介予以公开,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酒泉政务服务网上公开便民服务事项累计达到655项。

  4.积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公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大公开力度。对2016年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到了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全部公开。

  5.全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在酒泉市教育局网站设立专栏,对考试招生、教师招聘录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教育项目、财务管理等信息及时公开公示,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强化科技项目的申报和科技项目成果与奖励公开,在酒泉市科技局网站设置专栏,及时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公示,进一步增强了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加强就业信息公开,通过市县两级人社部门网站公开了民生实事考录、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转移就业、劳务输转、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以及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措施和实施情况。人社部门建立12333电话咨询投诉平台,为群众解读政策、提供就业信息、受理投诉1万多件;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技能培训、人事调动、职称评审等公共服务各个环节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积极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通过《价格监管》专栏,进一步细化公开了商品价格、能源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价格检查、成本调查、价格监测等信息,及时发布价格监管和收费信息。

  6.严格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每日发布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每半年发布一次全市环境质量公报,定期公布水环境信息。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减排信息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和污染减排信息。健全环境举报和反馈制度。畅通环境举报投诉渠道,加强群众环境举报投诉办理信息公开,实现“12369”环保热线全覆盖,对处理结果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员反馈处理结果。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建立大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和城区药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基本药物实行100%的电子监管。加大对食药品违法行为公开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直接曝光,形成有效的高压震慑态势。2016年,通过酒泉日报、部门网站、电视新闻等多种媒体公开行业监管动态信息4900多条,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361件。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在市安监局网站设置《行业监管》、《安全培训》、《安全常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栏目,动态发布安监信息;在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时公开打非治违、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名单,设立了安全事故举报电话(2686121)和民情热线,向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发送警示短信100多万条。市安监局还与气象、防汛、地震、国土、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建立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事故灾难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的信息公开力度。

  7.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全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决策依据,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尤其是利益相关方意见,并及时反馈了意见采纳情况。目前,向社会公布惠民实事、棚户区改造、就业创业、市场监管、减税降费、城市供暖价格、扶贫政策、环保政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各类决策事项90多项,及时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酒泉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规定,通过畅通现场申请、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信函申请等受理渠道,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努力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增设了依申请公开专栏,群众可在线填写申请表,一键提交公开申请,并在线查询申请结果和审核意见。2016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传真申请1件、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17件;

按时办结15件、延期办结12件;申请答复27件,其中9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7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信息、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

  从受理级次看,市政府办公室收到申请9件,占33.3%;各县市区共收到申请17件,占62.9%,市政府各部门共收到申请1件,占3%。

  从办理情况来看,2016年,对收到的申请全部予以了答复。

  分析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较少的原因:一是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动性明显增强。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建立制度督促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明显增强,保障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发挥了监督促进成效。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执行、重点任务落实、“惠民实事”办理和重大项目推进,全面推行电子政务督察和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纠正了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政务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三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进一步拓宽。现在政府信息,不但通过查询政府网站发布,而且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平台同时发布,使得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明显拓宽,从而减少了依申请公开量。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着服务群众、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各部门在提供信息时均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市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部分单位认识不足。部分单位主要领导没有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为政务公开是“额外工作”,可大可小、可多可少,对政务公开疏于过问,甚至不闻不问,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研究部署。个别单位因人事调整、人员变动、工作交接等原因,政务公开工作时常出现断档。

  二是工作力量亟需加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甘办发〔2016〕28号)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成立政务公开专门工作机构,但由于编制所限,目前我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大都由各级政府办公室或者部门办公室兼顾。

  三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单位由于认识不到位和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目录要求规范发布信息,网上公开的信息多集中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动态信息,如工作动态、新闻报道等,对重点领域内容公开不细致,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办理流程等信息公开不够全面详实。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民生保障资金、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议提案办理、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指导,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模式,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着力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继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实现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督查考核机制,加大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对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督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推进乡镇、社区等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专题会议、专题讲座、重点约谈等方式,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创造条件,选派政务工作人员赴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启迪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附件1:

  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736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5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10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0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625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800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883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237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1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1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65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15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49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27

  1.当面申请数

  件

  1

  2.传真申请数

  件

  1

  3.网络申请数

  件

  8

  4.信函申请数

  件

  17

  (二)申请办结数

  件

  27

  1.按时办结数

  件

  15

  2.延期办结数

  件

  12

  (三)申请答复数

  件

  2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9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17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85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31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5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26

  2.兼职人员数

  人

  128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4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3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15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72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吴建平

  联系电话: 0937-2614546                         填报日期:2017年3月6日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文件要求,酒泉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全市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现将2015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3600条,比2014年增加7983条。

  2.依申请公开信息27条,全部办结。

  3.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58条。

  4.回应社会关切237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6场次,主要领导参加12场次。

  5.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收取费用。

  6.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7.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酒泉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认真分析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高度,政务公开越来越得到各级各部门的重视。二是搭建公开平台,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政府门户网站不断规范,点击量逐年上升。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的广度,政务公开除了传统方式,还融入了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符合时代潮流和群众需求。四是建章立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程度,政务公开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制度来管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逐步深入人心。五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但客观地看,政务公开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主要领导没有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政务公开疏于过问,甚至不闻不问。部分单位对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原则知之甚少,想公开,却不会公开。个别单位因人事调整、人员变动、工作交接等原因,政务公开工作时常出现断档。

  二是保障机制不到位。目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大多由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兼顾,工作保障条件不尽到位,缺乏精力来谋划、指导、推进和督查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缺乏专职人员负责。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疲于应付,变动频繁,工作的延续性和专业性得不到保证,导致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不高。

  四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单位由于认识不到位和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目录要求规范发布信息,网上公开的信息多集中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动态信息,如工作动态、新闻报道等,对重点领域内容公开不细致,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办理流程等信息公开不够全面详实。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民生保障资金、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议提案办理、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指导,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模式,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着力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继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实现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督查考核机制,加大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对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督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推进乡镇、社区等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专题会议、专题讲座、重点约谈等方式,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创造条件,选派政务工作人员赴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启迪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