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日期:2016-03-29 | 作者: | 点击:

  

  2015年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此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文档可在“365直播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uanyouruimy.com/)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酒泉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酒泉市市政大厦西辅楼四楼2412室,邮编:735000,电话:0937-2614546,电子邮箱:jqzfxxgkb@163.com)。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一年来,酒泉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甘政办发〔2015〕73号),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重点突出群众需求导向,有效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政府信息公开理念进一步深化。2014年以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细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有效的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规范性。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理念不断深化,普遍完成了由“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转变。政府信息公开日益成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手段。

  (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进一步规范。2015年,酒泉市启动建设了“中国·酒泉”政府门户网站群系统,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部门网站为子站,将34个政府组成部门的网站集成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构建网上“一站式”政务大厅,提供面向公众和法人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更加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等政务服务。对“酒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增设了“中央政务”、“甘

肃政务”、“政务  服务”、 “政民  互动” 等栏目;在网站醒目位置  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细化了信息公开目录,增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会、建议提案答案、应急管理、意见箱等栏目,版面设计更加科学,公开内容更加全面,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公开信息量大幅增加。切实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制作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补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表等7类依申请公开规范性文书,确保及时有效答复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同时,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加强其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促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根据省上“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工作的整体部署,及时完成了酒泉政务服务网网站建设,酒泉市政务服务网已发布权责清单3246项,公共服务事项144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112项,便民服务事项672项。7个县市区权责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扶贫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全部发布完毕。2015年,酒泉政务服务


  网共发布各类信息29362条。在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公开渠道的同时,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等形式,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性。开通酒泉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强化门户网站与政务微平台的整合,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互动性和影响力。全市已建成了涵盖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报刊媒体、档案馆、档案室、乡镇公开栏和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新媒体公开平台,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2015年,酒泉市以抓好省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为出发点,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4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73号)、《甘肃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质量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及时下发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和抽检督查的通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有力的促进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各县市区、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和业务职能,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信息65617条,比上年增加3610条。其中:市政府本级主动公开信息6856条,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10479条, 7县(市、区)主动公开信息48282条。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展,公开方式和手段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主动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府重要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


  政府重大督办事项、政府权责清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 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行政机关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做到依法及时公开, 确保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目标、措施以及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掌握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的行政规定和管理办法,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政府工作作出评价,更好地行使公众的知情权和参政议政权。

  (二)主动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最主要的渠道。全市通过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8487条,占政府信息公开总量的89.1%。其中,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69条,各县市区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153条,市政府各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65条。

     2.政府公报。市政府通过《酒泉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重要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奖励表彰和政府大事记等政府信息。2015年,全市各级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312条。其中,市政府本级编辑发行《酒泉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府公报12期,免费向全市7个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赠阅10200份。

  3.新闻发布会。2015年,全市各级政府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7场。其中,市政府新闻办共举办“中国(酒泉)西部户外运动之都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酒泉市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 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等市政府新闻发布会11场。

  4.政务微信等新媒体。2015年,市政府开通了“酒泉市人民政府”的微信公众号,各县区政府和部分政府部门也开通了政务微信、微博等微平台。一年来,全市共发布微信(微博)总数达43000多条,每条微信(微博)网民平均阅读量超过3000次。

  5.公共查阅点公开。市政府本级、7个县市区政府及所属部门、37个市政府工作部门、67个乡镇和73个街道社区共设置信息查阅点293个。其中,市档案馆汇集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政务大厅以及市人才交流中心等7个分中心设置了查阅政府信息的电子屏、办事指南、各行政机关和单位职权事项目录及办事流程图;市图书馆设置了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的设备和纸制文本,供群众查阅使用。各县市区均在政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以及各行业办事大厅设置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的场所及设施。乡镇(村组)以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农家书屋、政务公开栏、为民服务中心等为平台,公开财务收支、涉农价格、水电费收缴和修路打井、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救灾资金发放、土地征用款发放、宅基地审批、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情况等各类信息;街道社区都建成了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信息查阅平台,即时公开各类为民服务信息。

    6.其他形式公开。深入挖掘传统媒介面向基层的优势,通过酒泉电视台、酒泉日报、酒泉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和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等网络媒体即时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咨询电话、手机短信等通讯媒体以及工作简报、文件汇编、宣传手册、办事指南、宣传栏、公开栏、公示牌、展板、电子查询系统等形式,公开各项政府服务信息19000多条。

  (三)政策解读

  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权威解读信息,做好中央、省上和市上政策解读的全面覆盖和无缝对接。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480多条,其中市政府本级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30多条。


  (四)回应社会关切

  利用“市长信箱”、“市长热线电话”、“网名给市长留言板留言”、 “民意征集”等途径积极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解疑释惑,积极予以回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整理上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处理、妥善答复。2015,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回应了酒泉城区供暖、城市市容整治、惠民实事征集、劳动权益保障、低保社保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和舆情信息,累计发布和回应解读信息2100余条。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重要决策、重大社会事件、突发事件等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群众关切。同时,积极做好主题日宣传工作,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日活动期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推进行政审批项目汇总清单建设,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依法及时公开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按照新编制完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对24个行政事业单位的141个收费项目进行了规范调整,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清退,为企业和社会负担减轻了经济负担,激发了企业的活力。按照“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整体要求,大力推进酒泉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在酒泉市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3246项政府权责事项。着力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把59个有行政审批权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在国土、税务、工商等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设立分中心,进行公开一站式办理。2015年,全市各部门累计办件134万件。建成政务中心网络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咨询、申报、查询、投诉等在线服务,并把网站和监察部门的电子监察平台对接互通,进行全程监管,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大力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按照“谁处罚,谁公开”的原则,市政府各部门在酒泉政务服务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栏目,及时公开了行政罚信息。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在市政府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及时公开了市本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和市直79个部门158个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使用情况;及时公开了各部门的决算支出情况说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部门收支决算总表、支出决算明细表、“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等详细信息,内容具体到了因公出国的人数、费用,公务车辆油修费用,公务接待批次及费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等明细项目。在酒泉政务服务网上及时公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112项。深入推进“阳光税务”,开通纳税服务QQ群、12366短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等公开平台,全面公开税收征管的各类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审批要件等信息,实行“阳光定税、阳光审批、阳光稽查、阳光处罚”,全年公开信息3000余条。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领导经济责任、民生资金、政府投资等审计情况。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把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公共资源“阳光配置”。积极应用集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音视频电子监控系统为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并与市监察局的电子监察系统对接互联,形成了对公共资源配置的全过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2015年,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804项,公开发布交易信息2000多条,成交额32.77亿元,节约资金1.69亿元,实现了公共资源配置全面公开。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全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及时发布市、县采购公告,实现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着力深化国土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对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发证、使用权出让转让、地价评估、探矿权审批等141项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建成房屋登记和交易信息平台,提供产权档案信息查询服务14500余次,办理各类登记17200余件次。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坚持公众参与、阳光透明操作,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对象、房源、程序、分配结果等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各种媒介予以公开,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公开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的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和联系人,对于被征收人提出的问题和质疑,按照职责权限,进行耐心的解释工作,并告知当事人依法维权的渠道和途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铁路公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对2015年确定的13项重大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到了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全部公开。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在酒泉市教育局网站设立专栏,对考试招生、教师招聘录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教育项目、财务管理等信息及时公开公示,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强化科技项目的申报和科技项目成果与奖励公开,在酒泉市科技局网站设置专栏,及时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申报信息、项目奖励信息、项目名称、承担单位、负责人等信息,进一步增强了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就业信息公开,通过市县两级人社部门网站公开了民生实事考录、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转移就业、劳务输转、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以及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措施和实施情况。人社部门建立12333电话咨询投诉平台,为群众解读政策、提供就业信息、受理投诉1万多件;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技能培训、人事调动、职称评审等公共服务各个环节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认真做好社保信息公开,在市人社局网站《社保信息》栏目及时发布各类社保信息,详细公开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基本医疗险范围。积极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通过《价格监管》专栏,进一步细化公开了商品价格、能源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价格检查、成本调查、价格监测等信息,及时发布价格监管和收费信息,方便了公众查询。同时,坚持每年公开征集惠民实事,动态公示惠民实事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共事务、征地、社保、卫生、教育等民生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努力把民生工作做好做实。

  

  (六)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每日发布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每半年发布一次全市环境质量公报,定期公布水环境信息。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减排信息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国家


  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和污染减排信息。健全环境举报和反馈制度。畅通环境举报投诉渠道,实现“12369”环保热线全覆盖,加强群众环境举报投诉办理信息公开,对处理结果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员反馈处理结果。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建立大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和城区药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基本药物实行100%的电子监管。加大对食药品违法行为公开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直接曝光,形成有效的高压震慑态势。2015年,通过酒泉日报、部门网站、电视新闻等多种媒体公开行业监管动态信息2500多条,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751件。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在市安监局网站设置《行业监管》、《安全培训》、《安全常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栏目,动态发布安监信息;在网站、电视、报纸上及时公开打非治违、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名单,设立了安全事故举报电话(2686121)和民情热线,向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发送警示短信100多万条。市安监局还与气象、防汛、地震、国土、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建立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事故灾难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的信息公开力度。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酒泉市严格按照《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酒泉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规定,通过畅通现场申请、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三种受理渠道,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努力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2015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增设了依申请公开专栏,群众可在线填写申请表,一键提交公开申请,并在线查询申请结果和审核意见。一年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起,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申请内容主要土地征用、城乡建设与规划、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从受理级次看,市政府办公室收到申请3件,占11%;各县市区共收到申请18件,占64%,市政府各部门共收到申请7件,占25%。

  

    从受理形式看,当面申请10件,占36%;传真申请4件,占14%;网络申请7件,占25%;信函申请7件,占25%。从办理情况来看,2015年,对收到的申请全部予以了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18件,占64%;同意公开的5件,占18%;不同意公开的1件,占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件,占14%。

  分析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较少的原因:一是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明显增强。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六大重点公开领域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都及时进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明显增强,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前几年,存在某条政府信息已经在网上或者报纸上主动公开,但由于公开专栏设置的查询功能不完善或公开途径单一等原因,公众获取该条政府信息困难,因此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进行查询。而现在很多政府信息,不但通过查询简便的政府网站发布,而且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平台同时发布,使得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明显拓宽,从而减少了依申请公开量。

  本着服务群众、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各部门在提供信息时均未收费。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收到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的5件。其中,县市区政府收到3件,市政府各部门收到2件。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4件,其它情形1件(案件正在办理中)。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的12件。其中,县市区政府收到11件,市政府各部门收到1件。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1件,其它情形1件(案件正在办理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目前,全市有145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专职人员21人,兼职人员124人。各县市区、各部门均保障了必要的工作经费,2015年,全市支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32.3万元,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3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5次,培训595人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基本实现了制度化管理和规范化运行,但是客观地说,信息公开工作与国家和省上的要求,与广大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待拓展。部分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学习研究的不够深入,对主动公开事项的理解把握程度还不够精准,在信息公开上“报喜不报忧、报成绩不报失误、报计划不报结果”,有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未能有效发挥作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大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高,能够及时、主动公开本单位产生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专栏项目细化、更新及时、内容丰富。个别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历史欠账较多,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松散,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不够细化,更新相对缓慢,还存在内容保障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紧张。受机构编制、工作经费的影响,个别县市区政府和政府部门没有成立信息公开办公室,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绝大部分以兼职人员为主,特别是基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岗位变动频繁,影响整体工作效率。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工作。制定下发《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量化标准,建立月督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信息公开统计、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督促全市各级加大政策解读发布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工作、用考核促进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指导,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模式,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着力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导各部门分解、细化工作方案;重点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下发《酒泉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方便公众申请。积极运用新媒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统筹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刊媒体、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乡镇和农村(社区)公开栏等渠道。

  (三)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专题会议、专题讲座、重点约谈等方式,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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