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完成省、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18〕16号)要求,现将2018年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计划予以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靠实责任,跟踪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预期目标分解的内容,逐级靠实工作责任,确定责任主体,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进度要求,确保各项预期计划落实落细,如期完成。
二、突出重点,加强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目标任务台账,按月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监测分析和运行调度,以季度进行综合汇总评比,根据分析研判情况适时调整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措施,并及时利用政务督察系统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反馈工作动态,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平稳运行。
三、通力协作,各尽其责。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省政府对口部门和各县(市、区)的衔接沟通,帮助和指导各县(市、区)完善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存在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工作,积极主动的向相关部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调、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利用政务督察系统,加强专项督查和随机核验,按季度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预期计划进度情况进行通报评比。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健全督查和考核奖惩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四届二次人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的决策部署,强化担当,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建议计划,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18年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计划表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