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丽,女,汉族,1959年9月出生,河北唐山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1978年9月甘肃省财贸学校财会专业学习;1980年8月原酒泉地区酒泉市泉湖供销社会计;1982年8月原酒泉地区酒泉市社管局经理部会计;1983年8月原酒泉地区建安公司财务科副科长;1986年2月原酒泉地区财政处企财科、综合科科长(其间:1993年8月至1996年6月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1997年9月原酒泉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其间:1996年8月至1998年12月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1999年8月原酒泉地区接待处副处长;2001年2月原酒泉地区接待处处长(其间:2000年3月至2002年9月北京师范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2年10月金塔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2006年10月酒泉市政府市长助理;2007年1月酒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其间:2006年8月至2009年8月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11年10月酒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1年11月酒泉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2016年9月酒泉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候选人、市委宣传部部长;2016年11月酒泉市政协主席。 二届、三届、四届市委委员,一届、二届、三届、四届市人大代表,四届市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