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安疆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3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唐仁健省长近日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讨论研究《酒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等事宜。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聚焦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户和潜在返贫户,把“一户一策”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要推动扶贫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全面彻底整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用足用好帮扶资源,重点落实好危房改造、适龄儿童就学、医疗保障等省、市各项扶贫政策。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个振兴”要求,把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三变”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调动贫困村、贫困户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切实提高“造血功能”,加快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步伐。
会议指出,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意义重大,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对饮用水水源立法保护非常重要和紧迫。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水资源保护职责,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坚守水资源保护“三条红线”,落实好河长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节水等各项措施。要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全力做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等各项工作。会议原则通过了《条例(草案)》,决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切实履行各级党委政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有关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研究了《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酒泉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酒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