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15号)要求,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现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所列工作 任务进行分解安排,请各单位严格遵照,认真抓好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要按照对口承办的原则,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全力落实的政务公开责任机制,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办理时限要求,每月对工作任务进行监测掌控、分析研判,确保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在本通知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将在酒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展示。要及时调整完善门户网站“公开专栏”栏目设置,加强内容保障和更新,确保公开专栏与本要点高度契合对应。市政府办公室将以读网方式对本通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计入年度考核。
附件: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工作任务安排表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附件: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任务安排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