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时间 张* 2018/4/2 21:40:14
留言标题 申诉书
留言内容 本人张金,男,现年34岁,家住金塔县金色阳光小区。做为一名残疾人, 2006年我通过贷款等方式在金塔金鑫工业园区中瑞宾馆下租用门店,购买 地磅从事过磅服务,并依法依规办理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在几年的时间 里勉强维持生活。2017年县上实施航天大道改建工程,根据道路规划,我 地磅所在地方在人行道规划区域内,自2017年3月开始,航天大道施工人员 将地磅入口和出口切断,导致车辆无法过磅,我从而失去了经济来源。 一年来,我多次试图与航天大道施工单位和金塔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及工 业园区和金塔县信访局进行协商,但这些单位都像“踢皮球”一样,把我踢来 踢去,公用事业管理局说我的地磅所在地是工业与园区管理,工业园区说他 们不是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我诉求无门,我想问问,这样的行为是不 是强盗和无赖行为,即使是强盗也有让人说话的权利吧?这就是所谓的政府 机关吗?你们是不是就应该这样对待一个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吗?我的诉求并 不高,只是想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一个合理的补偿,难道就这么难吗? 请领导给我一个公道。在这里,如果政府不能给我一个答复,这几家单位再 像踢皮球一样把我踢来踢去,对我一个已经失去经济来源的残疾人来说,也 将用我最大的能力来捍卫我应该得到的权益。请各位领导明察,为我做主 。 附件:1、本人残疾证;
回复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金塔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答复意见附后。

附件:《关于市长信箱反映“道路改建工程补偿问题”的回复》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附件:

关于市长信箱反映“道路改建工程补偿问题”的回复

市政府办公室:

  转来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栏目—张某申诉书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住建等相关部门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协调处理,现将申诉反映内容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员基本情况

  当事人张某,男,汉族,家住金色阳光家宛小区。经调查:2009年张某租赁金鑫工业园区中瑞宾馆门店,在金塔县工商局登记设立“金塔县鑫瑞轮胎经销部”,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620921MA74M34R87,主营轮胎、润滑油零售和过称服务,其中地磅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二、主要信访问题及调查情况

  2017年金塔县实施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金塔县鑫瑞轮胎经销部地磅位于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用地范围之内,为使工程顺利推进,地磅需要拆除,按照工程建设部门职责分工,由金鑫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金塔县鑫瑞轮胎经销部地磅拆除的补偿事宜。为了按期完成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金鑫工业园区管委会接到任务后,安排专人,迅速与张某本人及其母就金塔县鑫瑞轮胎经销部地磅拆除补偿事宜进行多次协商,因张某本人提出的由政府另行提供用地或20多万元的补偿款要求过高,按照政府项目建设拆迁补偿有关规定,双方至今没有达成一致,但沟通协调工作一直未间断。期间: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于2017年5月开工,因工程建设需要,道路全线封闭施工,过往车辆全部通过分流线路绕行。航天大道建成通车后,因属城市主干道,禁止大型车辆通行,需绕行胡杨大道通行,致使金塔县鑫瑞轮胎经销部地磅业务中断,申诉书中所写的“航天大道施工人员将地磅入口和出口切断,导致车辆无法过磅”的情况,与事实不符。金塔县鑫瑞轮胎经销部地磅拆除补偿事宜金鑫工业园区管委会和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认为补偿要求过高,没有与张某本人达成一致意见。为了达到张某本人诉求目地,在道路施工期间,张某将2辆小轿车停放在地磅中间,阻止施工,施工单位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绕过地磅施工,至今地磅处人行道铺装工程仍未完成。2018年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复工后,金鑫工业园区管委会又继续多次协调沟通,因张某本人诉求依然过高,无法解决,于是张某到信访及有关部门信访。

  接到酒泉政务督察市长热线事项转办单后,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和金鑫工业园区管委会再次与张某本人及其母王玉凤进行协商,张某提出三项诉求:一是地磅拆除需政府补偿现金27万元(含地磅费、安装费以及2017和2018年经营损失费等);二是要求县政府用工勤岗位安置张某本人及妻子工作;三是政府重新给其规划经营用地,并为其购买安装新的地磅,供其使用。

  三、答复意见

  1、地磅所占土地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手续,张某本人及其母经济补偿诉求过高,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满足;

  2、张某提出的本人及妻子安置工作的问题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无法安置;

  3、要求县政府重新给其规划经营用地的问题,我县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和金鑫工业园区管委会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由张某按照项目建设用地程序自主办理;

  4、要求为其购买安装新的地磅供其使用的问题,因不符合政策要求,待其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后,由本人自行采购安装使用。

                              金塔县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