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留言时间 刘学文 2018/6/12 14:13:33
留言标题 以前交了10年的养老保险没有记录
留言内容 具体情况: 本人在1996年进入酒泉拖拉机配件厂工作,后来由于公司改制,我在2005年离职,养老保险就交到2005年(养老保险本上都有记录),我在2016年和2017年之间要把养老保险转到天津我工作的单位,开始到酒泉拖拉机配件厂问我的养老保险,他们说转到社保局了,我托人到社保局区查询,社保局说酒泉拖拉机配件厂是转到他们哪里了,但是是只是个空账号,里面没有缴费金额,又到酒泉拖拉机配件厂问此事,他们说可能我自己转走了,既然转走了给我查一下转到哪里去了他们又说办理此事的人已经调走了,没法查(我清楚我根本就没有转走),因为我如果不把以前的养老保险转到天津的话我的工龄太短,此事对我个人以后的养老保险非常重要,因此希望领导帮忙出个主意我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回复时间 2018/6/19 8:59:42
回复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市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将答复意见附后。

    附件:《关于刘学文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的答复》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关于刘学文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的答复

刘学文同志:

    您好,您向酒泉政务督查系统市长信箱反映“养老保险问题”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针对你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现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您反映在1996年进入酒泉拖拉机配件厂工作,后来由于公司改制,在2005年离职,养老保险交到2005年(养老保险缴费本上有记录),2016年到2017年之间,把养老保险关系转到天津的工作单位后,开始到酒泉拖拉机配件厂询问养老保险相关事宜,他们说转到了区社保局,但是,到社保查询的结果是个空账号,里面没有缴费金额。

    二、核查情况

    经查,酒泉拖拉机配件厂属于甘肃省农垦总公司下属企业,是酒泉市辖区17家农垦企业之一,根据企业社保业务属地化管理的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农垦企业社保业务经办交所在县市区办理。但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是2005年离职的,这个时期的养老保险业务,还在农垦企业的农垦社保办负责经办,所有的缴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退休审核,都在省农垦社保办。但随着业务移交属地管理,原来农垦企业在养老保险缴纳、账户的建立、资金的管理等问题逐步显现,您所反映的问题也不是个案,也陆续有人反映养老保险账户资金问题,但2016年之前,所有业务都是农垦社保办负责,在移交过程中也已经明确,历史遗留问题,由省农垦总公司统一负责。

    三、答复意见

    建议您进一步与甘肃省农垦总公司对接,核查落实养老保险资金去向,做实个人账户,确保退休待遇不受损失。我们也会积极与肃州区社保局进行联系,查找空账原因,如果有工作进展,我们将马上与您取得联系,将核查结果反馈给您。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5日



留言时间 石伟亮 2018/4/5 12:51:21
留言标题 申诉状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玉门市黄闸湾镇黄花营村一组的石伟亮,我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依靠务农和打工来维持生活,在2016年9月26日,我受会成养殖场厂主李会成的雇佣,驾驶着龙工50型装载机去干活,于早上8点30分到养殖场,一直等到下午14点李会成到现场给我安排干活,主要就是把旁边的沙土用装载机堆到清储池的墙跟下,不料到18点30分活即将干完时,清储池的墙由北向南依次倒塌,造成两人死亡。事发后,公安局对事故没有认真调查研究,草率定罪,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将我强制性羁押于玉门市看守所,长达近一年之久。墙体倒塌和现场死亡的两名民工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是按雇主的要求干活,我的装载机与墙体没有任何接触,经勘察事实也是如此。在2017年4月27日和2017年7月25日经玉门市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后,于2017年8月28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给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于2017年9月7日我把此案上诉到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3日中院开庭审理终结后。于2017年12月1日,中院裁决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中院裁决如下:一·撤销玉门市人民法院(2017甘0981刑初29号)刑事判决。二·发回玉门市人民法院重审。我一向遵纪守法,诚实做人,就连我赖以生存的50型装载机,扣押三个年头,至今没有退还,久拖不决,给我的家庭及家人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习近平主席说过“以法治国,司法一定要公平公正,让广大的任命群主都能感受到。”可我感受到的是司法不公。尊敬的领导,我没错,也没罪,我冤枉,我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更不需要法律对我网开一面,我们老百姓需要的是司法公正,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我期望领导在百忙之中尽快把此案督促办理为盼。谢谢!
回复时间 2018/4/8 15:50:02
回复结果

网民:你好!根据相关规定,政府不能干预司法。根据你的反映,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并发回玉门市人民法院重审,请耐心等待开庭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留言时间 张金 金塔县 2018/4/2 21:40:14
留言标题 申诉书
留言内容 本人张金,男,现年34岁,家住金塔县金色阳光小区。做为一名残疾人, 2006年我通过贷款等方式在金塔金鑫工业园区中瑞宾馆下租用门店,购买 地磅从事过磅服务,并依法依规办理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在几年的时间 里勉强维持生活。2017年县上实施航天大道改建工程,根据道路规划,我 地磅所在地方在人行道规划区域内,自2017年3月开始,航天大道施工人员 将地磅入口和出口切断,导致车辆无法过磅,我从而失去了经济来源。 一年来,我多次试图与航天大道施工单位和金塔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及工 业园区和金塔县信访局进行协商,但这些单位都像“踢皮球”一样,把我踢来 踢去,公用事业管理局说我的地磅所在地是工业与园区管理,工业园区说他 们不是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我诉求无门,我想问问,这样的行为是不 是强盗和无赖行为,即使是强盗也有让人说话的权利吧?这就是所谓的政府 机关吗?你们是不是就应该这样对待一个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吗?我的诉求并 不高,只是想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一个合理的补偿,难道就这么难吗? 请领导给我一个公道。在这里,如果政府不能给我一个答复,这几家单位再 像踢皮球一样把我踢来踢去,对我一个已经失去经济来源的残疾人来说,也 将用我最大的能力来捍卫我应该得到的权益。请各位领导明察,为我做主 。 附件:1、本人残疾证;
回复时间 2018/4/17 18:29:49
回复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金塔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答复意见附后。

附件:《关于市长信箱反映“道路改建工程补偿问题”的回复》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附件:

关于市长信箱反映“道路改建工程补偿问题”的回复

市政府办公室:

  转来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栏目—张某申诉书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住建等相关部门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协调处理,现将申诉反映内容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员基本情况

  当事人张某,男,汉族,家住金色阳光家宛小区。经调查:2009年张某租赁金鑫工业园区中瑞宾馆门店,在金塔县工商局登记设立“金塔县鑫瑞轮胎经销部”,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620921MA74M34R87,主营轮胎、润滑油零售和过称服务,其中地磅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二、主要信访问题及调查情况

  2017年金塔县实施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金塔县鑫瑞轮胎经销部地磅位于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用地范围之内,为使工程顺利推进,地磅需要拆除,按照工程建设部门职责分工,由金鑫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金塔县鑫瑞轮胎经销部地磅拆除的补偿事宜。为了按期完成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金鑫工业园区管委会接到任务后,安排专人,迅速与张某本人及其母就金塔县鑫瑞轮胎经销部地磅拆除补偿事宜进行多次协商,因张某本人提出的由政府另行提供用地或20多万元的补偿款要求过高,按照政府项目建设拆迁补偿有关规定,双方至今没有达成一致,但沟通协调工作一直未间断。期间: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于2017年5月开工,因工程建设需要,道路全线封闭施工,过往车辆全部通过分流线路绕行。航天大道建成通车后,因属城市主干道,禁止大型车辆通行,需绕行胡杨大道通行,致使金塔县鑫瑞轮胎经销部地磅业务中断,申诉书中所写的“航天大道施工人员将地磅入口和出口切断,导致车辆无法过磅”的情况,与事实不符。金塔县鑫瑞轮胎经销部地磅拆除补偿事宜金鑫工业园区管委会和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认为补偿要求过高,没有与张某本人达成一致意见。为了达到张某本人诉求目地,在道路施工期间,张某将2辆小轿车停放在地磅中间,阻止施工,施工单位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绕过地磅施工,至今地磅处人行道铺装工程仍未完成。2018年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复工后,金鑫工业园区管委会又继续多次协调沟通,因张某本人诉求依然过高,无法解决,于是张某到信访及有关部门信访。

  接到酒泉政务督察市长热线事项转办单后,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和金鑫工业园区管委会再次与张某本人及其母王玉凤进行协商,张某提出三项诉求:一是地磅拆除需政府补偿现金27万元(含地磅费、安装费以及2017和2018年经营损失费等);二是要求县政府用工勤岗位安置张某本人及妻子工作;三是政府重新给其规划经营用地,并为其购买安装新的地磅,供其使用。

  三、答复意见

  1、地磅所占土地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手续,张某本人及其母经济补偿诉求过高,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满足;

  2、张某提出的本人及妻子安置工作的问题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无法安置;

  3、要求县政府重新给其规划经营用地的问题,我县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和金鑫工业园区管委会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由张某按照项目建设用地程序自主办理;

  4、要求为其购买安装新的地磅供其使用的问题,因不符合政策要求,待其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后,由本人自行采购安装使用。

                              金塔县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留言时间 王强+农民 2018/4/2 21:04:53
留言标题 关于危房改造事宜
留言内容 敬爱的市长: 您好! 我是甘肃省酒泉市银达镇明沙窝村四组村民王强,2003年因居民点移动修建居住房屋,村委指定的宅基地上邻居王德洪占用我的一般宅基地,我把黄沙、砖头等建材购买齐全,准备建造居住房屋时,邻居王德洪始终不肯挪开我的宅基地,因此无法在指定的宅基地上建造居住房屋,私下多次找邻居王德洪协商不成,后又多次找当地各级政府,地方国土局介入协调,地方国土局,地方政府不作为,脸好看,事难办,可是最终给我的答复:“对方不挪出地方,我们也没有办法处理”。因此就未能修建居住房屋,一直等到2013年邻居王德洪才挪出宅基地,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年多,此时物价上涨,原先准备的建材遗失,该时间我没有经济能力修建居住房屋,这几年物价上涨过快,我更没有经济能力修建房子,现在本人最大的心愿是希望政府能给予本人一家人扶贫一套居住的房屋。我在得知《我向总理说句话》这个栏目,将该事件告知您!希望能早日回应落实我的居住问题。 此致 敬礼! 2018年4月2日
回复时间 2018/4/17 18:44:00
回复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肃州区政府调查处理,现将答复意见附后。

附件:《关于市长信箱反映“肃州区砖厂拆迁补偿款发放是否确有其事”的回复》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附件:

关于市长信箱反映“关于危房改造事宜”的回复

市政府督查室:

  您办转来反映“关于危房改造事宜”转办件(市长信箱20180403131)收悉,现将该件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汇报如下:

  经调查,2001年11月经银达镇明沙窝村村委会及明沙窝村4组村民小组会议同意,王某父亲王某某与全家人落户于银达镇明沙窝村4组,因当时耕地属于二轮承包期内,无法调整耕地,只划拨给其宅基地一处,但因该组居民点重新规划建设,其在规划建设过程中逐步解决,宅基地尺寸相比其他户较小,王某某予以认可。

  1998年至2005年镇村规划实施过程中,明沙窝村4组农户按照规划,陆续将旧宅搬迁至新规划的居民点。按照规划,王某某相邻的许宏、许汉青的宅基地均应向北移6米,但许宏、许汉青两户未能按照规划新建住宅。后王某某在迁入该组时购买了许汉青的住宅居住。因许宏无力按照规划修建住宅,致使王某某也未按照规划修建住宅,相互挤占,导致王某某宅基地面积相比较小,未能按规划修建住宅。

  期间,镇村两级多次做协调调解工作,2013年王某某修建住宅,将原有宅基地向北移开6米,移开的距离与王某家原来宅基地宽度相加,完全足够修建一套住房。但王某及家人未自建住房,在本次“市长信箱”信访事项中,以物价上涨、原来的建材遗失等原因,要求政府扶贫一套住房。经在该组入户走访了解,王某某当时并未购买修建房屋的建材,至于王某所说的建材在何时何地堆放、花费多少费用,已无法验证。

  据走访了解,王某及其家人现全部居住于甘肃省嘉峪关市,王某有住房一套,小轿车一辆,并经营安驰汽修有限公司。按照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具有城区住房、享受型车辆及开办企业的不能享受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王某的条件不符合危旧房改造补助相关政策,建议自行修建住房。

                          肃州区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留言时间 王罗 2018/4/1 16:39:34
留言标题 孩子的明天在那?
留言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 此时我怀着坎坷的心情给你这封信,因为事关孩子的明天。此事说小也小 ,说大也大,事关我们的下一代,他们就是以后社会的明天。我觉得应该跟 您说说。教育部陈部长都倡导要给学生减负,进行教育改革。可现在的孩子 的负担,越减越多。我的孩子酒泉东苑学校(老城)就读,今天应该是礼拜天,别的 孩子都可以出去玩,可是我的孩子还在写作业,不止是现在,而且晚上还得 继续写才能写完。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都是这样,作业实在太多了,有时甚 至做到半夜,孩子的休息时间无法保证,第二天的学习效率根本无法保证, 上课打瞌睡的话会被老师罚。几乎班里的孩子很少说没有上课打瞌睡被罚的 。我真的很担心孩子的身体会受不住,询问同班的几个家长均表示老师布置 作业实在太多,孩子通常会做很晚,而且第二天孩子上学很累,容易打瞌睡 想跟老师沟通,但害怕老师还会嫌弃家长提意见,对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问。 (以前有事例) 孩子的眼光应该是纯洁无瑕的,可现在的孩子眼里流露出的只有疲惫和 无奈,他们只是在小学就经历了高中的忙碌,对于他们来说童年已不覆存在 ,学生本来就是要作业的,可是大量单纯、机械性的作业不仅消耗了时间, 还消磨了学生对学习的兴趣,泯灭了孩子的灵性,孩子产生了浓烈的厌学情 绪。希望市长能够协调教育局和学校进行调查,组织教师学习教育部陈部长 的讲话,能够进行高效课堂改革,让孩子们在课堂中学通、学懂,不要在课后, 用大量的作业进行恶补,将大量的时间还给孩子,让他们找回自己的童年,还 给他们灿烂的明天。
回复时间 2018/4/17 18:31:54
回复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市教育局调查处理,现将答复意见附后。

附件:《关于市长信箱反映“孩子的明天在那?”的回复》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附件:

关于市长信箱反映“孩子的明天在那?”的回复

市政府督查室:

  你办转来“市长信箱”中“孩子的明天在哪”信访件收悉,首先感谢市长和家长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关注!信件反映酒泉市东苑学校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担心孩子身体承受不住的问题,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肃州区教育局对东苑学校一至九年级各班级学生课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工作人员与来信网民多次拨打信件落款电话号码,一直无人接听。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苑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近年来,东苑学校狠抓教学常规管理和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学生学业成绩得到大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一直位居肃州区前列。经肃州区教育局调查,东苑学校小学低年级基本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年级家庭作业普遍在半小时左右,高年级在1小时左右。初中各年级普遍在1.5小时左右,个别毕业班级超过2小时。小学课外作业多以背诵为主,双休日完成整套试题。初中每天布置背诵、练习及各类套题等,其中,初三学生布置的作业门类比较齐全,完成数学作业的时间为30—40分钟,完成语文、英语、物理、化学作业的时间为15—20分钟,完成历史、思品作业的时间为15—20分钟。

  二、调查结论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5小时、2.5小时以内。东苑学校主要针对成绩居中学生布置家庭作业,对成绩居中及以上学生作业布置符合国家规定,但由于学生学习基础不同,个体之间存在差异,完成作业所需时间也不相同,学习困难学生完成作业需要的时间更长,往往超过规定时间。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东苑学校部分班级个别学生课外作业负担相对较重的情况,责成东苑学校采取以下措施,集中进行整改:

  一是全面开展作业情况自查。东苑学校要立即召开教师会议,安排课业负担过重自查整改工作,并及时向区教育局上报整改报告。

  二是加强教师政策法规学习。组织教师学习国家及省、市、区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及提高教育质量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教师转变观念,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增强减负意识。

  三是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监督。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督促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益。避免无效重复作业。

  四是加强困难学生个体辅导。坚持学会与会学并重,进一步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指导,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分层布置作业,缩短学生作业时间。

  五是强化家校联系指导。通过家长会议、个别沟通等方式,经常与家长联系,交流交换意见,及时解决学生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家校合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效率,缩短家庭作业时间。

  六是加大考核力度。学校要将减负工作纳入教师年终考核,加强考核监管,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班级检查学生各科作业布置情况,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教师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多项措施的综合施治,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酒泉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2日



留言时间 石瑞 2018/3/29 16:42:37
留言标题 农民的欠款何时还——欠了10年了
留言内容 您好,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当我得知我金塔县东坝镇农民的农作物出售后却得不到钱时,我真的很心寒,现在都说农民工的钱欠不得,那么农民的钱更应该欠不得。但是2008年10月的欠款至今10年了还得不到钱(尽然有两个企业都欠了同一个人的农作物钱款),作为一个六十多岁农民真的很无助,虽然政府很多年前进行了调解,但仍然于事无补,欠款者现在日子过的很潇洒,就是不还钱,但是农民的血汗钱何时得到,却仍然遥遥无期,难道这个社会没有王法啦,政府就不管农民的死活啦,作为农民真的很无助,希望市长能够高度重视,还农民朋友一个公道,希望相关办理此事的政府部门不要敷衍了事,讲什么起诉之类的官话,进行搪塞此事,如果此事不能解决,我还会向上级部门反映此事,直到解决此事为止,还农民一个公道。 下面的欠款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其它农民朋友的欠条。
回复时间 2018/4/17 18:35:29
回复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金塔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答复意见附后。

附件:《关于市长信箱反映“农民的欠款何时还—欠了10年了”的回复》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附件:

关于市长信箱反映“农民的欠款何时还—欠了10年了”的回复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信访人石瑞向酒泉政务督查市长热线反映,东坝镇金河棉业公司法人代表王文河长期拖欠村民棉花收购款和惠农制种公司拖欠制种款,要求解决的信访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东坝镇,抽调专人,集中时间,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石瑞(化名),原名:石瑞某,男,汉族,现年34岁,家住兰州市,在兰州市环保局工作,身份证号码:62212319********5X,联系电话:158******91。石瑞某父亲,石某某,家住东坝镇大坝村3组5号,现年63岁,家庭人口3人,现在家务农,耕地面积13亩,身份证号码:622123195506210815,联系电话:13893742734。

  二、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

  信访人反映:金塔县东坝镇三下村4组王文河,2002年在本村办了棉加厂,2006年县政府招商引资,引入河南客商参与投资建设,当时棉加厂法人代表王文河待棉加车间建成后,于2006年投入生产,并将棉农的棉花赊来运营,造成了拖欠信访人父亲石某某棉花款3000元,及惠农制种公司拖欠石某某生菜制种155.8公斤欠款的问题。

  三、调查核实情况

  债务人王文河,男,汉族,现年63岁,东坝镇三下村四组村民,现居住东坝镇三下村4组13号,身份证号码:62212319********32,于1994年至2000年担任三下村党支部书记,2003年占用三下村委会旧宅基地开办了三下棉花加工厂和气流纺纱厂。运行至2009年4月,金河棉花工贸有限公司由债务人王文河与本地股东共同负责,亏损倒闭,共形成债务901.2549万元,涉及债权人162人,仅拖欠农户棉花款一项达337.8462万元,涉及东坝镇、三合乡、大庄子乡、鼎新镇、金塔镇5个乡镇155户农户,其中拖欠信访人父亲石某某棉花款3000元。后因农户多次向王文河要款未果,先后数次到县政府集体上访,造成极大的社会稳定隐患。同时,金河棉花工贸有限公司自2006年投产经营至2009年4月亏损倒闭期间,债务人王文河于2008年3月将公司全部财产做抵押,向酒泉龙德盛典当行高息贷款100万元,公司倒闭后,因无力偿还贷款,被酒泉龙德盛典当行起诉保全,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资产进行依法查封。

  2010年3月县上研究成立了金塔县金河棉花工贸有限公司债权债务调查处理领导小组,为盘活金河棉业工贸有限公司资产,化解债务,自2011年开始,调查处理小组、镇司法所积极协调,多方争取,近五年来帮助债务人王文河偿还债务82万元,其中帮助债务人王文河偿还信访人父亲石某某债务分别为:2011年121元,2012年102元,2013年89元,合计312元(其余资金按比例偿还了农户棉花款和其他债权人的债务),至目前尚欠信访人父亲石某某债权2688元(不含未分配的30367.75元)。关于信访人反映惠农制种公司所欠石某某制种生菜155.8公斤欠款的问题,2016年5月信访人父亲石某某与欠款农户联名,通过司法救助程序诉至法院追缴,因外地制种老板出逃,现正在追拿辑案,镇司法、综治部门终止调解,由县法院给予解决答复。

  四、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金河棉花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文河,不诚信做人,失信于棉农,且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形成巨大债务。作为棉农,政府一再强调宣传,棉农不要向没有兑现款的棉加企业交售棉花,但部分棉农总是不听劝阻,金河棉业以每公斤高1-2角钱的收购价利诱棉农,棉农为图蝇头小利,把棉花赊给棉加企业,最终血本无归。下一步我县东坝镇将积极与县法院及酒泉龙德盛典当行协调,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把债务人王文河所欠贷款按分期形式进行偿还,要回棉加厂抵押权,让金河棉花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文河运营还债,并做好相关债权人的思想工作,积极配合协调化解金河棉业所欠债务问题,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确保全镇的和谐稳定。若信访人认为债务人王文河不能履行还债义务,建议信访人的父亲石某某向金塔县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解决。

                           金塔县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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