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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张仲 2016/11/30 16:47:55
留言标题 二次增压费
留言内容 尊敬的都市长您好: 我是中天城苑13号楼2单元303室的住户,在今年交取暖费时,物业要收取二次增压费,我认为此项费用收的不合理。因为我住在三楼,不需要增压。麻烦都市长在百忙之中调查一下此事。 谢谢
回复时间 2016/12/14 15:27:55
回复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肃州区政府调查处理,现将肃州区政府的答复意见附后。
  附:《关于业主投诉中天城苑二次增压费不合理问题的答复》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业主投诉中天城苑二次增压费不合理问题的答复

市政府督查室:
  你办转来市长信箱20160470反映中天城苑二次增压费不合理问题收悉,我区安排专人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天城苑是由酒钢集团中天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该小区占地面积56873.33㎡,建筑总面积244164.56㎡,规划高层住宅楼19栋,1376套房,前期物业委托由嘉峪关寓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管理服务。
  二、二次增压费问题的调查处理
  张仲举居住于中天城苑13号楼2单元303室,今年在交纳采暖费时,物业要求其缴纳二次增压费,他认为肃州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暖增压都是从七层供起,中天城苑三层供暖收取二次增压费不合理。经我局调查,中天城苑的采暖及换热站按规划要求分高、中、低三个分区。高区供24层以上区域,中区供13 -24层区域,低区供1-12层区域。因该小区规划设计时采暖系统必须启用增压泵,业主在采暖过程中全部存在二次增压。依据《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供水、供热等动力设备发生的二次转供能源费用由市、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张先生在购房时对该小区供暖设施没有进行调查,只是自己认为该小区二次供暖增压费用应当从七层开始收取,并无法律依据支撑。区物管局工作人员于12月14日与张先生、物业企业就投诉事项进行答复,并提供了规划设计依据,向张先生解释规划设计时1-6层采暖产生的二次增压事项属于规划设计要求,小区现已建成,规划设计要求不可能再进行更改。

                                                                  肃州区政府调研督查室
                                                         2016年12月14日 


留言时间 雷志 2016/12/1 13:14:04
留言标题 今冬暖气没有温度,家中温度低。
留言内容 我是酒泉市肃州区一中十字富华家园二期住户。在今年暖气管道爆裂之前,家中暖气的温度很好,室温可到20°左右。但自从上次管道爆裂维修之后,家中暖气一直处于低温状态。室温在5°左右。平时回家之后羽绒服都不敢脱。请暖气维修人员维修之后也没见有好转的现象。家中有老人和小孩,冷的一直生病。所以请市委领导给予协调解决。
回复时间 2016/12/12 15:24:04
回复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肃州区政府调查处理,现将肃州区政府的答复意见附后。
  附:《关于富华家园供热问题的答复》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富华家园供热问题的答复

市政府督查室:
  转来《市长信箱—反映富华家园暖气温度问题》(市长信箱2016472)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反映人王先生系师范家属院住户,经查今年暖气泄漏后,因供热流量城区不平衡,导致个别片区不热,现区供热办已联系换热站工作人员对该住户问题现场解决完毕,并电话回访,该住户供热状况较好。

                                                                肃州区政府调研督查室
                                                                  2016年12月12日


留言时间 张春 2016/12/11 9:43:11
留言标题 私建违章建筑
留言内容 东环东路29号楼院内,有些住户私建车棚,甚至砍了院内的树,(本小区没有物业)。其他住户怨声载道,找了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调节,但最终不了了之。小区院子本来就不大,现在只剩下一个狭长的过道。私建车棚的住户严重损害了其他住户的权益,更严重的是一旦过年过节,势必会燃放一些烟花爆竹,一旦发生火灾,小区内楼群四面环绕,后果无法想象。还请市领导重视重视,一切防患于未然。
回复时间 2016/12/26 19:23:11
回复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肃州区政府调查处理,现将肃州区政府的答复意见附后。
  附:《关于反映肃州区东环东路29号楼私建违章建筑问题的答复》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反映肃州区东环东路29号楼私建违章建筑问题的答复

市政府督查室:
  你办转来反映肃州区东环东路29号楼私建违章建筑问题(市长信箱2016495)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东关楼群现有45栋楼,近3680户,楼群目前主要问题就是人行、车行道狭小、无空闲场地、绿地无水源。近两年有车户逐年增多,停车难问题凸显,一些车主为了停车,强占狭小的人行通道甚至绿地搭建简易车棚,社区劝说无果,申请区执法局予以协助拆除,但是形成了“拆-搭-拆”恶性循环。汉唐南社区2015年、2016年申请将东关楼群列入老旧楼院改造,但未获批准,社区又申请2017年改造项目,现等待批准。东环东路29号楼院在东关楼群南侧,居民60户,现搭建车棚13户,个体户居多。因绿地面积小且无水源,一直荒废,居民车辆就停在此。接到投诉之前,区执法局曾配合拆除,但收效不大。在接到投诉后,汉唐南社区和执法局进一步衔接协调,尽力制定有效的措施和办法,请居民理解和支持,如老旧楼院项目如期通过,统一对楼院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即可彻底解决反映问题。

                                                                             肃州区政府调研督查室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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